产权登记上有了另一方的名字,就意味着另一方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份额。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有名字并不等同于在分割时就能获得二分之一的份额。
实际的分割情况,如果有协议则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合理分配。 对于婚前房产加名后的分割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产的所有权取得时间是一个关键因素。
1.如果房产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那么它就是婚前财产;反之,如果所有权取得于结婚登记后,则属于婚后财产。
2.在分割时,如果是婚前房产但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就需要根据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综合考量来进行分配。
3.特别是当房产是按揭贷款购买时,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