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艾法官,感谢法庭干警到我家化解我和妹妹之间的纠纷。“原告古某激动地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法官艾合买提·托胡提说道。近日,拜城县人民法院塞里木人民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亲姐妹之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
原告古某与被告买某亲姐妹。2014年12月,双方因经济纠纷发生言语冲突,吵闹中,矛盾进一步激化进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原告古某受伤,后双方报警处理。由于两家矛盾积怨由来已久,谁都不愿轻易放下心结,纠纷发生后,原告古某到医院住院治疗,产生了相应的治疗费用,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后,起诉到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
庭审前,法官前往派出所调取了案件相关材料,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及经过。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认为是对方先动手的。考虑到原被告系姐妹关系,又是同村人,且案件所涉金额不大,矛盾虽然未调和,但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
法官以调和亲戚关系为突破口,耐心倾听了双方倾吐的家长里短,劝解双方作为亲属,更应该放下怨念,相互体谅,维系来之不易的亲情,明白“金钱难买和睦亲”的道理。
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摆证据、讲法理、谈情理,安抚当事人情绪,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放下执念,各让一步,由被告买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古某各项损失10000元,双方互相拥抱,挽回了双方之间的亲情。
近年来,拜城县人民法院坚持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让人民群众通过身边真实案例感受法治、接受教育,以案件审判“小切口”讲好和谐稳定的“大道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拜城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上门调解、联合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更高效、更快捷地为老百姓带来公平与正义,切实减轻百姓的诉累。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艾合买提·托胡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