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丈夫背叛和家庭暴力的小玲,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小玲和丈夫张成结婚已8年,婚后刚开始两人感情不错,很快生下一个女儿。结婚一年后,小玲发现,丈夫的坏脾气显露出来,只要自己和丈夫稍微争执,张成就会动手打她。无奈下,小玲想到离婚,但丈夫却根本不露面。
2006年1月,小玲找到丈夫的情人,让其约丈夫与自己见面,协商离婚事宜。没曾想,张成与小玲途经一条巷子时,张成忽然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小玲头部受伤,在医院住了3天。伤好后,小玲便上法院起诉离婚,但因找不到丈夫的人,她只好撤诉了。去年11月,小玲寻丈夫无果,只得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张成赔偿自己住院的医疗费。
近日,五家渠垦区法院支持了小玲的离婚诉讼请求,并判决其丈夫赔偿各项损失13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