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的宋先生自称妻子王某在婚前就患有精神病,但妻子和岳父母却隐瞒了这一事实,宋先生遂起诉要求离婚,日前昌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宋先生称,他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前年12月29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亦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后,宋先生发现王某患有精神病,而王某的父母却对宋先生刻意隐瞒女儿的病情。自双方登记结婚后,宋先生与王某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便开始分居,现已形同陌路。宋先生起诉要求离婚,并由王某承担诉讼费150元。
王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宋先生给予经济补偿金和精神补偿金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王某认为,造成离婚的根本原因在于宋先生存在过错。双方于前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交往后于同年12月29日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婚后不久王某即怀孕,但宋先生让王某去医院做了流产。宋先生因工作与她聚少离多,每周末回来一次,王某对宋先生因工作经常不能回来很理解,也从未吵过架。王某于去年10月和今年6月两次收到宋先生的离婚起诉书,这对王某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因此王某要求宋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精神补偿金。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