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吴光耀和24岁的朱敏,原本是朋友们眼中无比羡慕的一对新婚夫妻。相恋4年后,他们在今年6月8日结婚了,并准备在明年5月办婚宴。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结婚不到两个月,吴光耀就向朱敏提出离婚,并且向法院起诉,要求要回自己在结婚前买的一套住房。昨天下午,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男方 要离婚了,把房子还我
记者到达庭审现场时,吴光耀和朱敏都没有出现。吴光耀的代理律师说,他今天去外地出差,来不了了。“我们希望能庭外调解。”吴光耀的代理律师向朱敏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请求。代理律师立刻电话征求了朱敏的意见。半小时后,双方代理律师签订了调解申请书,决定庭外调解。
记者电话联系了吴光耀,可是他并不愿意多说。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在起诉状中,吴光耀主要要求法院撤销他对朱敏的赠予行为。2010年4月,吴光耀买了一套30多平米的住房,总价28万元。吴光耀一个人付了6万元首付,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吴光耀却写了他和朱敏两人的名字。之后,吴光耀独自承担着这套房的按揭贷款。
如今,因为闹离婚,吴光耀想要回这套房,撤销购房合同上朱敏的名字。据了解,吴光耀买的这套房目前还没有交房,所以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吴光耀在起诉状中说,自己有先天性腰椎骨缺损疾病,买房首付的6万元,是父母给他辛苦攒下来的治病钱,买房是为了以后升值,能够有更多的积蓄。
女方 起诉还房,我心都碎了
之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朱敏。她告诉记者,自己今天本来是想到庭审现场的,可走到半路,妈妈电话告诉她吴光耀没去,她又回家休息了。
“我根本没有想到会走到这一步,我其实一直想好好跟他谈谈……”在电话那头,朱敏的声音有些哽咽。她告诉记者,吴光耀提出离婚时,她并不同意。“他说把房子过户给他妈,我都答应了。”结果朱敏没有想到,没过多久吴光耀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单独起诉要求撤销对朱敏的赠予行为。“我的心都碎了,我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
吴光耀与朱敏的离婚,和这次撤销房屋赠予行为一样,最终都选择了庭外调解,现在还没有结果。
朱敏最后说,在调解时,她曾经提出要对方拿10万元赔偿金。“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不是想要多少钱。”朱敏说,她知道吴光耀拿不出这么多钱,她只想把赔偿金说得多一些,或许她最爱的这个男人会回心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