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是世纪光棍节,有人孤身一人独自悲戚,有人却选择在这一天领证结婚。家住蓬江区北新区的罗小姐就想在那天和男朋友拉埋天窗,而她和男朋友之前已经在蓬江区北新区购置一套新房屋,不过没有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名字,让她最近很焦虑。
广东中粤云天律师事务所蔡若波律师表示,像罗小姐这样婚前共同购房,房产证没有写上她的名字的情况,房产权益将较难保证。
蔡若波表示,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两人没有结婚就分手或者以后离婚,那么房产依然属于男方,而针对罗小姐不同的出资情况,可以要求不同的补偿。
保留出资凭证可要求补偿
蔡若波表示,如果罗小姐和男方共同出资给首付,或者男方给首付购房,罗小姐出资进行装修,又或者双方一起供楼,在罗小姐保留有出资凭据,如存折、银行转账证明、提现证明等的话,离婚罗小姐也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不过,蔡若波说,很多人没有保留凭据,出现纠纷,往往很难保证自己的权益。其表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补偿问题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避免产生冲突。
升值部分主要靠双方协商
而针对不少人关心的补偿多少,以及房产在此期间升值或贬值如何处理的问题,蔡若波表示,新婚姻法解释对这种情况只是写明“进行适当补偿”,而具体补偿多少,如何补偿并没有相应具体规定。
类似罗小姐的情况,如果其和男方各自出资10万做首付购房,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也只能得到10万元的补偿,而对于大家关心的升值情况,目前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主要还是靠双方协商决定。蔡若波个人认为,房产作为固定资产,目前具有较好的增值保值能力,对于升值这部分应该进行适当补偿。
蔡若波表示,作为共同财产始终要以产权登记为准,只有房产证是写两个人的名字,才能确保是共同财产,同时也不会被随便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