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怂恿妻子借种生子,离婚时却称孩子非自己亲生,要求妻子归还多年抚养费以及抚慰金15万元。据悉,李东与张梅两人婚后一直未有孩子,经检查发现因李东患病无法生育。经一次离婚复婚后,李东怂恿妻子借种生子,随后有了儿子李明明。但后来夫妻俩再次因感情破裂,张梅提出离婚。李东以李明明非自己亲生为由,要求张梅返还自己抚养费12万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3万元。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驳回李东赔偿请求。
- 据悉,两人在生下儿子前已经领养了一名女孩,取名李苗苗。之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但在亲友的劝说下又复婚了。婚后张梅生下一子,取名李明明。
去年5月,两人在复婚后,张梅再次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李东同意离婚,但却提出儿子并非亲生,乃张梅与他人婚外情所生,要求其返还自己十多年来支出的抚养费12万元,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法庭上,张梅也承认儿子并非李东亲生,但是她表示,自己并未出轨,儿子乃是李东因无法生育怂恿其向向别人“借种生子”所得,这一切李东是知道的,并自愿抚养儿子的。
李东在庭审中称,因为确信自己恢复了生育能力,才与张梅复婚的,他一直以为孩子是自己亲生的。但李东却无法向法院提供已恢复生育能力的材料。同年7月,张梅申请撤诉,获法院支持。
一个月后,李东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以李明明非自己亲生为由,要求张梅返还自己抚养费12万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3万元。张梅表示同意离婚,并要求离婚后抚养李明明,并拒绝李东与李明明做亲子鉴定的要求。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李东与张梅离婚。李明明由张梅抚养,李东依法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驳回了李东主张返还抚养费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因不服判决,李东提起上诉,被二审法院依法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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