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女子杨某与恋人赖某在珠海某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之后,丈夫赖某突然离家出走,杳无音信。2012年5月,杨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竟然得知赖某所持有的身份证信息有误,他真实的身份证号码所有人应为“刘浪”。
因为一直找不到丈夫赖某,也根本不知道丈夫的真实身份,杨某心灰意冷,决定结束这段奇葩婚姻。为此,她将丈夫赖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
珠海香洲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诉赖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赖某与杨某结婚所使用的户口已被注销,其真实的身份信息情况不明,属于被告不明确,故裁定不予受理。
结婚多年的丈夫突然无故消失,妻子报警寻人竟被告知“查无此人”,这段奇葩婚姻该如何收场?近日,广州等多地法院相继受理过此类案件,有的当事人直接将失踪配偶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有的则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然而,起诉对象不同,案件处理结果往往也存在差异。
受访法律专家指出,起诉失踪配偶要求离婚的,由于配偶身份信息虚假,可能会存在被告不明确被驳回起诉的风险,鉴于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婚姻登记瑕疵,当事人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
奇葩:妻失踪身份假的
与赖某经历类似,广州黄埔男子阿龙也撞上了一段奇葩婚姻,他与妻子打工时相识,两人结婚至今8年还育有一名女儿,但妻子阿玉自2010年外出打工后下落不明。2012年底,妻子忽然打电话找阿龙要3000元生活费,阿龙汇款后与其彻底失去联系,直到阿龙去公安局报失踪人口才发现妻子“阿玉”的身份证信息另有其人。
为了获得女儿抚养权,阿龙决定离婚,但他去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时却被拒绝了。无奈之下,阿龙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黄埔法院审理后,最终支持了阿龙的诉求。法院认为,阿龙妻子自2012年以来外出至今已近3年,其间未履行家庭责任,为此准许两人离婚。
无独有偶,广东梅州男子阿雄也因妻子身份造假,状告民政局要求撤销结婚证获法院支持。1997年3月,阿雄与自称“谭冰冰”的妻子登记结婚。不料,结婚不到半年,妻子就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之后,阿雄去到妻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时,竟被证实“谭冰冰”的身份信息是不存在的。广东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谭冰冰”弄虚作假,隐瞒真实身份申请结婚登记,涉案民政局依据虚假身份信息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结婚证,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与事实不符,造成行政行为的结果错误,为此依法应予撤销。
婚姻登记有重大瑕疵
可提起行政诉讼救济
广东丰顺法院法官指出,司法实践中对于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或者相关材料不真实等不符合程序要件的婚姻,称之为“婚姻登记瑕疵”,但婚姻登记机关无权直接撤销存在登记瑕疵的婚姻。
如果要结束婚姻关系,被欺骗的另一方该如何救济?该法官表示,登记程序上存在瑕疵的婚姻不能简单认定该婚姻无效,应当区分是重大瑕疵还是一般瑕疵,对于存在一般瑕疵能够通过补正方式解决的,例如名字出现错别字等;而对于存在重大瑕疵的,例如使用假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证等,应当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证。(文/记者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