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多次潜入前夫家中,盗刷前夫信用卡10.1万元。2023年8月25日,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肖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7年,肖某和李某领证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争吵,二人于2018年5月22日离婚。离婚后肖某和李某偶尔还在一起生活,因此,肖某持有李某在广平县住处及其在山东租住处的钥匙,并知晓其银行卡交易密码及手机微信支付密码。
二人彻底分开后,肖某心生怨恨,多次潜入李某家中盗刷李某的信用卡。2021年8月11日凌晨,肖某进入李某在广平县的住处,使用李某的POS机将其信用卡内的1.8万元刷至李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再用李某手机微信转账至自己微信1.79万余元,并将微信转账记录删除。2021年8月21日、8月27日凌晨,肖某又使用同样手段盗刷李某信用卡1.8万元、1.5万元,并转至其微信1.79万元、1.49万元。
2021年9月17日凌晨,肖某驾车至李某在山东的租住处,用同样手段分四次从李某信用卡内刷出2万元,转至其微信1.98万元。2022年1月31日凌晨,肖某又盗刷了李某3万元。李某发现信用卡被盗刷后报警。
2022年5月31日,肖某经传唤到广平县公安局接受讯问。6月15日,广平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广平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虽系被害人前妻,但二人之间无经济纠纷,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10.1万元,数额巨大,遂以涉嫌盗窃罪对肖某提起公诉。(薛艳梅)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