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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 → 单方起诉离婚法院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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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起诉离婚法院管辖地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12/25 16:14:52 阅读次数: 36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诉讼费大概多少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50元至300元。

  2.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那么不需要另行交纳费用,若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那么超出部分需要按照0.5%的比例交纳。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也对此有明确规定,确保了费用的收取有法可依。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婚姻登记机关还是法院进行离婚申请,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一旦选择向法院起诉,就需要按照上述标准交纳诉讼费。

  二、单方起诉离婚法院管辖地

  单方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地,主要取决于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情况。

  1.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那么原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对于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情况,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双方均外出打工,且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那么起诉时,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其他特殊情况,如一方在国外定居、双方在国外定居但在中国结婚等,也都有相应的管辖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也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确保了单方起诉离婚时管辖地的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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