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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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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权不完全,离婚时能否分割?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陈玲律师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7/27 16:44:37 阅读次数: 1570

婚前贷款买的一套房子,如今要离婚,房子怎么分?朱先生向律师咨询寻求帮助。

2006年10月,朱先生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36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处商品房,首付12万元,余款是向当地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取得。

次年4月,朱先生与伍女士登记结婚,此时,朱先生贷款已偿还4万元。婚后,两人共同继续还贷。

去年,双方发生矛盾,伍女士要求与朱先生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对房产的处理争议较大。

陈浩律师告诉朱先生,由于争议的房屋存有他项权,如果要分割该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有两个方法:

一是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对还贷所用的资金,如系共同财产自不必说,如系借贷所取得,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二是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主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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